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37065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8〕126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5-03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西安地铁办,厅直各单位:
2018年1月23日1时30分左右,西安市雁塔区青龙路王家村一民房发生火灾,共造成4人死亡,11人受伤。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查找堵塞漏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近日,省安委会、省消安委会、省办公厅、省消安委办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陕安委〔2018〕2号)、《关于印发<全省群租房和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消安委发〔2018〕1号)、《关于开展群租房及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8〕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陕消安委办发〔2018〕1号)文件,安排部署了火灾防控、电动车充放电停放等消防工作。为认真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清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夯实责任,把火灾防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火灾隐患。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火灾教训,根据冬季火灾事故特点,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安排部署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办公楼、停车场及其他管辖范围内的火灾防控管理,特别是加强电动车火灾防控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三、加强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火灾防范自救能力。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加大火灾事故警示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广大职工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识和技能。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2月2日